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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安全理事(Majlis Keselamatan Negara)正式公布14个强制佩戴口罩的相关场所,以确保民众能够清楚在什么场合必须佩戴口罩,避免造成混淆。
民众若违反SOP,在强制佩戴口罩的相关场所没有戴上口罩,可被罚款RM1000。
14个强制佩戴口罩的场所
- 清真寺或祈祷室
- 非穆斯林宗教场所
- 出席婚礼诸类社交聚会
- 公共交通
- 学巴和校车
- 动物园
- 运动和休闲场所
- 诊所和医院等卫生机构
- 公开市场或农民市集
- 电影院及现场活动
- 水疗和养生及足部按摩中心
- 家庭娱乐中心
- 理发店和美容院
- 零售业(商店、洗衣店、食肆、购物广场、超市、车厂及油站)
除此以外,民众身在运动和休闲场所却没有运动时,都务必戴口罩;换言之,运动时无需强制戴口罩.
更多有关复苏期行动管制令的标准作业详情,浏览国家安全理事会官网,www.mkn.gov.my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