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个法定公共假期,老板一定要让员工放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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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打工一族必知】

打工一族一定要知道以下劳工法令,以保证自己的利益~

 

【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条文】

根据这条劳工法令,所有僱员每一年享有11天有薪公共假期!其中5天为强制公共假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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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9年强制公共假期包括】

1)国庆日

2)国家元首华诞

3)苏丹或州元首华诞或联邦直辖区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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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劳动节

5)马来西亚日

【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第8条文】

根据这条劳工法令,除了法定的5天公假,其余6天替代公假则由僱主决定。法令也清楚阐明,如果僱主要僱员在11天有薪公共假期工作,僱员可享有双薪或以补回一天假期的福利。

这表示只要是这6天替代公假以内的公共假期,僱主想要僱员工作那就必须付僱员双薪或Replacement Leave(补回一天假期的福利)。

除此以外,诺联邦政府在特别情况下宣布的公共假期,政府领域和私人界都必须遵守放假。否则将牴触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(1)(b)条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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